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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办法规定,对于同在本市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之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
如各方车辆同时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当事人应立即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不受车辆损失金额的限制。
四种情况等待交警
1.造成人员伤亡。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4.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
《协议书》在哪领
《协议书》可以在各保险公司、交警支队、大队及车管所的办公窗口领取,也可在天津智能交通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网站下载。
天津北方网讯:开车上路,发生人们常说的轻微磨蹭剐撞,当事人言语不合堵路争吵造成交通堵塞,今后将被依法处罚。昨天,市公安交管局与天津保监局共同推出《天津市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根据办法,机动车发生轻微磨蹭剐撞,当事人应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填写《协议书》后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无需到交通大队或快处中心处理。
小事故堵路将被依法处罚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截至今年7月,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6.5万辆,高峰时段主要道路上交通压力越来越大,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现象十分突出。据统计,本市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占全市交通事故总起数的95%以上。其中,机动车轻微剐蹭事故占较大比例。由于当事人在现场等待交警查勘处理,延长了交通事故车辆占用道路的时间,降低了道路通行效率,甚至引发严重交通堵塞,对群众正常出行造成较大影响。为此本市于2008年建立了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机制,大力推行交通事故工作。日前,市公安交管局与天津保监局在借鉴北京、上海、厦门等大中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自行协商处理机制四年来取得的成效,联手推出《天津市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办法扩大了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范围,明确了非快处中心工作时间发生的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简便了当事人办理保险索赔环节,并且规定应当自撤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四种情况可以原地等待交警
办法规定,对于同在本市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之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如各方车辆同时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当事人应立即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不受车辆损失金额的限制。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以及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等四种情况,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填写随身携带的《协议书》
办法规定,为简便当事人办理保险索赔环节,进一步明确了非快处中心工作时间发生的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后,由保险公司派出查勘定损人员,会同当事人对事故损失进行确定,并签署《天津市保险行业自行协商处理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定损协议书》,当事人无需到交通大队或快处中心处理。当事人共同签署《协议书》后,因一方当事人无故不处理或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其他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书》可以在各保险公司、交警支队、大队及车管所的办公窗口领取,也可在天津智能交通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网站下载。天津保监局建议机动车驾驶员车内携带《协议书》和粉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粉笔标画事故发生时的停车位置。此外,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在本市原有快处中心的基础上,在东丽、北辰、华苑产业园区增设三家快处中心。(记者黄海京 实习生刘畅 胡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