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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云南昭通警方通报称巧家爆炸案系村民邓德勇不满征地和房屋补偿,伙同宋朝玉作案。此前被警方认定为嫌犯的赵登用,是两人花100元雇来的,也是爆炸案的受害者。警方就此前对赵登用的相关表述道歉。警方在去年的通报中曾称赵登用仇恨社会,并指其是嫌犯。(据8月8日《京华时报》报道)
三个月前,巧家公安局的“乌龙”表述,引发了媒体的质疑。三个月后,警方以迟来的真相,终于还赵登用以清白。就此,三个月前还身负“报复社会”“罪名”的赵登用,终于可以洗脱嫌疑。当地警方就以前的相关表述道歉,这样的诚恳之举当然应该肯定,不过,现在更应该走向前台,公开道歉的当是那位曾经信誓旦旦“以‘前程担保’赵登用就是爆炸嫌疑人”的公安局长杨朝邦。
5月10日,云南巧家爆炸案震惊全国。5月14日,在当地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经过短暂几天侦破的公安部门,一口“咬”定此案嫌疑人就是赵登用。然而,从公安部门当时搜集到的那些七零八落的证据来看,仅仅只是基于赵登用平时的一些过激言论,既无人证也无物证。巧家警方迅速得出的结论,理所当然地引发媒体的强烈质疑。
回想这短短三个月,我们可以反思当地警方的侦破业务能力,但更应反思的,是在“命案必破”和“迅速破案”的高压之下,究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讲究事实证据更重要,还是仅仅为了满足时间要求,抛出一个疑问重重的结果,以平息公众不稳定情绪更为重要呢?答案无须赘述。几乎每一个重大案件发生后,警方总会遭到来自各方面的重重压力,这当然可以理解。但越是重压面前,越要靠严格法律程序,才能确保办成“铁案”。
在重大案件发生后,加强力量,迅速侦破案件,让人们惊恐的情绪迅速平稳,这当然非常重要。但许多案件的侦破既需要专业技能的强力支撑,更需要相应的时间保证,这样,案件侦破结果才能真正令人信服。“从速从严”的破案思路虽然可以满足一时的政绩要求,但显然与警方的破案规律不相适应。
之所以前面要特别强调杨朝邦的公开道歉,并非真要他信守先前的“海口”,自断前程,而是必须还赵登用以尊严。更主要的是,警方以及社会各方、包括我们自己均应借此深刻反思:我们的情绪到底是否给了法律以充裕的时间,而不是就此草草画上句号。(文/禾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