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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本报刊发消息《车损自行处理范围扩大》后,不少车主来电询问,发生轻微事故撤离现场是否会影响保险理赔,怎样理赔。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新办法在定损、理赔方面制订了便捷措施,轻微事故车主自撤现场并不影响理赔。
在证据保留方面,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前可以采用标划现场和摄像、照相方式固定事故车辆位置;这需要车主自备石笔或粉笔,而目前普及的手机一般都带摄像、照相功能,能满足车主的需求。
当事人在自行撤离现场后,应如实填写《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未携带该协议书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可参照其样式用其他方式记录。
在理赔程序方面,如果事故发生在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快处中心(本市已有8个,将在东丽、北辰、华苑产业园区再增加三个)工作时间(每日8时至19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当事人互换有效证件后立即共同到同一快处中心进行车辆定损。
如果事故不发生在天津市交管局快处中心工作时间,当事人自撤现场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后,由保险公司派出查勘定损人员,会同当事人对事故损失进行确定,当事人无须到交警大队或快处中心处理。(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