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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近日天津市召开的“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可行性研究”课题论证会上获悉,为满足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本市将建立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六成床位专供失能老人。同时,各区县将针对老年痴呆症、临终关怀、康复训练等不同人群建立特殊需求养老机构。
据了解,该项课题论证是由全国老龄办牵头,市老龄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专家立项完成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是指为那些因年老体衰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经济保障制度。
论证会上,参会专家介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即失能老人)随着老龄化发展趋势,数量在不断增长,全国老龄办相关调查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城乡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9%。从天津的调查情况来看,目前天津失能老人总数已超过12万人。失能老人的照料普遍存在着家庭负担过重、照料资金不足、护理机构和人员短缺、无处可以照料及无人照料等五个方面问题。
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失能老人的照料护理已成为非常急迫的问题,现在失能老人护理大部分还是靠家庭解决,而随着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空巢,靠独生子女解决失能老人护理问题越来越难,因此,建立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可以从制度上应对解决失能老人长期护理服务费用问题的现实挑战。此外,针对失能老人养老问题,《本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对于居家养老的失能老人,本市将其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应急救助等服务送到老人家中;对于机构养老的失能老人,本市将不断增加符合失能老人需求的养老床位,到2015年,在全市6.9万张养老床位中,为失能老人提供的床位不少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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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六项指标中,一至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至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记者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