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1年11月底,刘女士在一家品牌汽车店买了一辆私家车。半年后,车子突然不制冷,工作人员表示是蒸发箱出了问题,已向总公司调货,3天就能到货。结果这一等,就等了将近一个月,让刘女士等得是心情极其郁闷。
车送去修时,工作人员声称,他们已向总公司调配件,还走了绿色通道,只需3天就能到货。3天后,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刘女士,公司暂时没有配件了,但他们已帮刘女士办了紧急订货,请刘女士再等3天。又过了3天,工作人员依旧打电话来说没有配件,请刘女士继续等3天,如此周而复始……
至此,刘女士已经将爱车停在该店将近一个月了,刘女士无奈地说道,“要是我自己弄坏的,我也认了,但这不是我的错,你们的车自己有了问题,修了这么久还没修好,给我带来了诸多损失,应该给予一定赔偿!”
记者跟随刘女士来到该店。店内负责人谢经理表示,7月11日为刘女士办理紧急订货没有成功后,他们已在7月18日和23日分别两次向厂家提出情况反馈,但厂家一直回复没有配件,他们也没有办法。“我们能做的已经做了。”谢经理说,配件已经送到,师傅们已经在为刘女士的爱车进行组装,试过车后就能够把车开走。
谈到补偿,谢经理表示:“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在感情上我能够理解,但我们的索赔条例上注明了由附带条件带来的损失我们不给予赔偿。”并表示这也不是厂家的责任,厂家在生产商品时是允许有一定比例的失误的。而让刘女士久等的情况并不是特例,以前也有顾客等一个车门等了一个月的。
记者随之追问道:“既然这类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那么你们在上次发生事故后有没有采取什么改善措施?”谢经理表示,“没有办法,我们尽量解决。”
最后,谢经理在刘女士的不满下表示,刘女士可以写一份书面材料给她,由她来转交厂家请求补偿,但谢经理个人认为得到补偿的可能性不大。
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胡文斌律师认为,如果是恶意滞留车辆,销售商是应该赔偿的,但如果是配件没到,你也同意延迟交付车辆,对方没有责任。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免费更换配件。琚文雁本报记者吴奇/文何姗姗/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