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英民。
刘翠钗。
黑陶钵。
两件唐代珍宝究竟是送去鉴定中“被充公”,还是她主动上交后反悔?
河北省晋州市农家妇女刘翠钗说,1983年11月11日,她将爷爷留下的两件宝贝送到省文物局,请这里的文物专家帮忙鉴定,工作人员为她出具了一个收条后,让她回家,说鉴定以后会告诉她结果。
然而,鉴定结果她迟迟未收到。后来,刘翠钗得知,她送到文物局鉴定的两件物品经专家鉴定为价值连城的唐代珍贵文物。
为了追讨文物,农家女和文物管理部门对簿公堂,展开了长达9年的诉讼……
文/供图刘天明
社会故事
价值连城的唐代珍贵文物,究竟是送去鉴定过程中“被充公”,还是她自愿捐给国家?一时疑云重重法院近日终审判决,文管所应将两件送鉴定的文物返还给原告刘翠钗。文物权属纠纷尘埃落定
_两件宝贝_
让她一度成为新闻人物
1983年11月11日下午5时许,河北省晋州市北张里村村妇刘翠钗来到了石家庄市河北省文物局,她把怀中抱着的一个包袱小心翼翼地放到桌面上。这是爷爷留下的两件文物——汉白玉石药碾、黑陶钵。她这次来,是想请文物局的专家帮她鉴定一下这两样东西是否为文物,如果是,大概能值多少钱?
据刘翠钗回忆:当时她来到文物局后不一会儿,来了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个名叫高英民。高英民把两件文物收了起来,打了个“收到晋县(晋州市原称为晋县)槐树公社北张里大队刘翠钗送来的白石药具2件黑杯”收条,说鉴定以后再告诉她结论。至于以后怎么鉴定的,她就不知道了。
二十多年后,时任原石家庄地区文物管理所副所长高英民对此有着截然不同的说辞。
据高英民讲:“1983年11月10日下午,刘翠钗的弟弟在本村北口土丘背面挖土时发现古墓并将墓中的器物拿到自己的家中。第二天上午,刘翠钗携带器物中的石药碾、黑陶钵到省文物局文物处咨询:这两器物是不是文物?值不值钱?文物处工作人员留下文物并告诉她回头再来看结果。次日上午,高英民对两件器物进行了鉴定,判断为近期出土文物无疑;从石药碾雕刻纹饰风格分析,疑似唐代遗物,其确切年代待考古调查后才能确定。几日后,高英民前往刘翠钗家了解情况,并对文物出土之处进行了考古发掘,结论是该墓的时代为唐代中期,所出文物(包括石药碾、黑陶钵)均为墓主人的随葬品。”
据资料记载,当年刘翠钗是上交文物,并因此而受到了表彰奖励。1983年12月10日《共青团晋县委员会关于表扬刘翠钗同志的通报中说:“刘翠钗同志是晋县槐树公社北张里村青年,她把发现的出土文物主动上交国家,表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为全县团员青年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事隔不久,刘翠钗又被吸收为晋县文物爱好者协会会员。由共青团河北省委主办的《河北青年》杂志在1984年第三期上以《文物出土以后》的特写,报道了刘翠钗捐献文物的生动事迹介绍。刘翠钗一度成为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新闻人物。 1994年,晋州市地方办公室在编辑出版社《晋县志》一书中对唐代的石药碾进行了图文并茂的介绍,县志中特别记载:唐代石药碾,1984年元月自北张里唐墓出土,定为国家甲一级文物。作者授权本报申明:本报所刊之新闻特稿,未经本报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大特稿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8-86969082 13980684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