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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天津市旅游质监所获悉,针对以办“说明会”为由提供免费旅游的情况,天津市旅游质监所对广大市民游客发布消费提示。
最近一段时间,天津市旅游质监所接到了不少游客及部分旅行社的来电,反映本市部分保健品公司、个别保险公司和分时度假公司为推销其产品,在社区张贴小广告或以电话邀约的方式,以低价旅游吸引市民眼球,然后把有意愿参加的市民召集起来召开说明会,通过低价旅游甚至免费旅游的噱头,达到促销其产品的目的。
对此,天津市旅游质监所提示消费者:游客报名前应认清旅行社的资质,选择正规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旅游。这种保健品公司或保险公司组织的低价甚至免费旅游,往往不是与正规旅行社合作的,一旦发生意外,游客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故建议游客尽量不要参加此类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据了解,此类旅游往往只包含一二个景点门票,大部分景点的门票是要游客自费的。这样的低品质旅游,服务质量没有保证,也达不到“快乐旅游”的享受。
另外,近年来,某些分时度假公司与消费者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这类公司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客户的信息,然后打电话以赠送礼品等手段,利用部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把人吸引来,并与之签订分时度假合同。在此天津市旅游质监所郑重提示,目前本市所谓的分时度假公司并不是在旅游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旅行社,游客在接到此类公司电话时请保持泠静,避免上当。
如果游客对旅游企业的资质产生怀疑,游客在出行前可拨打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电话28359093了解旅行社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对不具备资质的旅行社不要参加,在行程中发现旅行社违约应注意保留证据,回来后通过投诉、仲裁或起诉等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尽量避免当时争执不下延误后面的行程,导致双方更大的损失。参与正规旅行企业线路的游客,也应当签订旅游合同,合同是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及人民法院处理旅游纠纷的重要依据,行程当中一旦旅行社违约,合同就是有力的证据。不论参加任何单位组织的旅游,游客都应与具体经办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认真查看旅游合同中的约定内容,手握正规的旅游合同是游客有效维权的第一步。(记者霍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