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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交警通过连夜排查进出汉沽10余处监控录像及比对肇逃车遗留现场碎片,迫使致人死亡肇逃嫌犯池某投案。交警汉沽支队办案交警从河北省玉田县将池某押解回津。
8月20日5时40分,交警汉沽支队接报警称,津汉公路蓟运河西侧大堤交口有辆黄色自行车倒在路上,旁边躺着的老人已死亡,肇事车逃离现场。办案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发现路边遗留有肇逃车前保险杠红色碎片及车右侧后视镜。办案交警当即兵分两路追查肇逃车,一路交警查看案发地周边卡口、进出汉沽及唐津和津宁高速公路案发期间录像,另一路交警比对案发现场遗留碎片和走访目击者,确定肇逃车为红色重型自卸车,同时查明号牌为冀BU1712的红色中汽重型自卸货车于当天0时50分通过汉沽高速公路卡口。办案交警通过时间、车型及逃跑方向比对,确认案发时该车经过案发现场,网上查询确认冀BU1712车主李某系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人,办案交警电话联系李某却打不通。当天14时30分,办案交警驱车100多公里前往玉田县寻找肇事嫌疑车及车主李某,到李某家中得知该车当天由池某驾驶,办案交警向车主李某讲明政策并劝说李某协助寻找肇事驾驶人池某。
当日20时,迫于交警严密追查震慑,肇事驾驶人池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唐山市玉田县交警大队投案,经痕迹比对,确认号牌为冀BU1712的红色中汽重型自卸货车就是肇逃车。至此经15小时追查,这起致人死亡肇逃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