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炎炎夏日,在游泳馆游泳既消暑又健身,然而却有人趁机实施盗窃。近日,朝阳检察院将在游泳馆更衣室盗窃一万余元财物的常某批准逮捕。
38岁的男子常某上网团购了多家游泳馆的游泳票,其到游泳馆后只需提交团购验证码,无需登记便可以进入游泳馆。常某到游泳馆更衣室,等到更衣室内无人后便用随身携带的铁棍将更衣柜的锁撬开,盗走更衣柜内物品。现已查明常某利用上述手段两次就盗窃价值1万余元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