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记者周芬棉针对个别中央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不到定点饭店住宿办会等问题,财政部今日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中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或者办会,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
通知明确,中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应当到定点饭店住宿,出差前应事先预订,并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出差由下级或地方接待单位协助安排住宿的,接待单位应根据出差人职级安排在定点饭店相应标准客房,在没有定点饭店地方,接待单位应按出差人职级对应的住宿标准接待,不得超标准接待;出差住宿定点饭店的,不得向接待单位或定点饭店要求超出定点协议范围的要求,超范围费用由个人自理,不得向下级和地方接待单位转嫁差旅费;
对于党政机关举办会议的,要求应尽量使用本单位只对内部营业的宾馆、招待所、会议室等,会议费应严格控制在同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内;内部宾馆、招待所等不具备承办条件的应到会议定点饭店办会;到定点饭店办会委托下级或地方接待单位协助安排会议的,应明确会议要求及开支标准,及时结算会议费,不得向下级或地方接待单位转嫁会议费,同时,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另一方面,接待单位也要配合中央党政机关落实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不得在公务接待费中开支应由中央党政机关负担的费用。
通知同时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本级差旅费管理制度改革,开展本级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党政机关要根据本级差旅费、会议费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