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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书林通讯员摆 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建立企业联系制度,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源头治理、妥善处置劳动争议纠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昌吉州中院会同州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在年初召开“规范用工行为、和谐劳动关系”座谈会,对企业劳动争议进行梳理分析,就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福利等问题展开研判,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决定与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联手,建立企业联系点,通过“蹲点”发现问题,找出对策,为妥善处置劳动争议纠纷积累经验。
在联系点,法官们轮流赴企业“蹲点”,帮助建立良性用工管理制度,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源头。5月初,昌吉州中院确定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企业联系点,组织中院和昌吉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全体法官前往该公司,就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劳动法律、法规等相关问题进行座谈,法官发现该公司虽有先进的用工管理制度和管理经验,但在重组、兼并和企业发展中,用工管理存在不足。昌吉州中院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帮助规范该公司用工管理制度,消除隐患。
截至目前,昌吉州中院与州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一起,在州直建立了3个企业联系点,各市(县)基层法院建立了7个企业联系点。办案人员与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人员深入联系点,同企业管理层人员沟通交流,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引导企业依法用工。“早介入、早预防、早消化”,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创新规范的企业用工管理经验并向其他企业推广,以点带面,推动现代企业依法有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