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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海
自我称谓是第一人称代词的自我表达。“我”字是唯一一个贯通古今的第一人称代词,如今仅用一个“我”字就能将语法上的第一人称表达出来,既简单又明了,而在古代,尤其是在封建等级社会制度下,第一人称的使用是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
古人的自我称谓
我国古人自称用词之复杂、等级观念之强,在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幸亏汉语不像英语那样人称有主格和宾格之分,否则还不知要闹出多大的动静来。受等级观念的影响,古人的称谓因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有着严格的区分,大体可分为上对下、下对上、尊对卑、卑对尊、父对子、子对父、夫对妻、妻对夫,以及同级、同辈等。
“朕”是皇帝专用的自称。“朕”的原意是“我”、“我的”,先秦时尊卑贵贱都可自称朕,自秦始皇开始将其定为是皇帝的专称。之后,几乎所有的皇帝都以“朕”自称,其他人胆敢自称“朕”,就是大逆不道,有篡夺君权的嫌疑,弄不好就会引来杀身之祸。但是,隋文帝杨坚却始终不自称“朕”,而称“我”。
“寡人”在秦之前多为国君所使用,秦以后的皇帝中也有自称寡人的,甚或与“朕”混用;“孤”字在秦以前多用于国君的自我称谓,秦以后则为王公们所使用,侯爵以上的贵族也有自称孤的。如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就有“孤始举孝廉,年少……”的自称,其时曹操的爵位已是魏公;三国时期的袁术曾自称过一阵子皇帝,但他既不称朕,也不称孤,而自称为“仲家”,这一独特的称谓在我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皇帝在父母面前自称“儿臣”。
皇帝的母亲即皇太后多以“哀家”自称,皇后及嫔妃在皇帝及太后面前自称“臣妾”,对其他人则自称“本宫”;皇宫里的太监在主子面前自称“奴”或“奴才”,对其他人则自称“咱家”;其余王公面对皇帝多以“小王”、“臣弟”、“微臣”自称,对同级和下属则自称“本王”、“本御”、“本藩”、“孤”等;臣下在皇帝及上级面前一般自称“微臣”、“卑职”、“小人”、“学生”等,在同级面前多以“下官”、“在下”等自称;对下则多用“本官”、“本帅”、“本府”、“本县”等职务级别色彩明显的自称;士大夫之间,对长者多自称“小人”、“学生”、“晚生”、“晚辈”等,身份相等者多自谓“在下”或“某”等;文人的自称多同于士大夫,另外,除了用“我”、“卑人”以外,在书面还经常以“余”、“予”等字自谓。
“吾”字作为第一人称代词,上至帝王皇胄,下至平民百姓都可以使用。父母亲在儿女面前多以“为父”、“为母”自称,儿女则自称“小儿”、“小女”“儿”、“女”“孩儿”等;兄弟之间分别自称为“愚兄”、“小弟”;女子在长辈、丈夫面前常自称为“奴”或“奴家”;姐妹间自称“姐姐”、“妹妹”、“小妹”等;老百姓日常自称就一个字“我”,因环境或地域等因素,还有自称“俺”、“咱”、“侬”(旧诗词及古江浙人的自称,现在则演化为第二人称)等等;佛道教界多自称“贫僧”、“小僧”,“贫道”;另外在一些文学作品以及戏剧舞台上,出现的许多第一人称代词,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出一定的时代特征,例如小说《水浒传》里关西人鲁智深、杨志自称“洒家”,宋江、戴宗等人则自称“小可”,早期的白话文中常见“小可”的称谓,以示自谦。而舞台人物还常常自称“爷”等。
今人的自我称谓
自从辛亥革命之后,特别是“五四”运动以来,国人的自我称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高低贵贱、上下级差别已经逐渐淡化,即封建社会那些繁琐称谓已经淡出人们日常的生活,代之而兴起的是平等的称谓。但是,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尊敬师长是一贯推崇、遵循的优良传统,这一点自然而然也就在自我称谓方面体现出来。
现如今,“我”字仍然是自我称谓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代词,极具“全民性”,无论高官,还是百姓都能使用。但是在有些地方,往往将第一人称单数的“我”字说成复数的“我们”。例如在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居住的汉族居民,他们所说的“我们”既可以是第一人称“我”的复数,也可以是单数,不过,用作单数的几率高于复数。笔者曾长期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和生活过,发现有许多少数民族兄弟初学汉语时,几乎都将“我”字说成“我们”。我始终没有弄清楚这样的混用是少数民族受了当地汉族人的影响,还是汉族人受了少数民族的影响。这也是一种具有“地方特色”的语言表达形式。
此外,作为单数第一人称使用最多的就是“俺”字。在北方的山东、河南、河北以及安徽、江苏北部的大部分地区几乎都用“俺”字;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将“咱”和“自己”当做第一人称代词,尤其是东北人,特别喜欢用“自己”或“我自己”。例如著名乒乓球运动员马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常常说“自己”或“我自己”,而不用“我”字;在湖南、湖北、四川及云贵部分地区,不分男女老少,都喜欢自称“老子”,而将“老子”作为父亲的原意完全变成了“我”的意思。例如在武汉,常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情景——父子之间谈话时,均自称“老子”,而作为谈话一方的父亲,对于儿子自称“老子”,也是习以为常、听之任之,丝毫不影响双方的谈话;不知从何时起,上海人将我、我们统称为“阿拉”。并且,逐渐地,“阿拉”也成了整个上海人的代称。
如果人们之间相互十分熟悉,彼此间的自我称谓也就随便多了。往往根据与对方的关系,可将原本称呼对方的“叔”、“伯”、“哥”、“弟”或“兄弟”、“姐”、“妹”、“伙计”等词用作自称;还有人直接以自己的名字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如杨万里自称“万里”,张大林自称“大林”,如此一来,就拉近了与对方的距离,此种自我称谓在港台地区较为流行;还有不少人在说话中自称“人家”或“别人”,例如有人受了欺辱或在某件事上吃了亏,在与对方理论时就会说“你把别人(或人家)欺辱一下,能有啥好处,告诉你,人家也不是好惹的”;如果谈话的气氛不融洽,双方态度都不太客气,则往往自称“本人”如何如何;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面对下级,其自称通常是这样的——某局长对其下属说:“以后有事要及时向局里汇报,或打个招呼,让局里知道你在那里干啥呢。”当校长的自称“学校”,当团长的自称为“团里”,当书记的自称为“支部”、“党委”、“组织”等等。
从古今人们的自我称谓中不但可以看出,我国的历史文化是一脉相承的,而且还体现了人们“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历史传承原则。相信,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进步,国人的自我称谓还将继续变化,也一定会翻出新的花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