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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丽娜)张女士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前夫每月给抚养费200元,但最近1年突然“断档”。昨天记者从门头沟法院获悉,张女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要回了抚养费。
张女士与洪某结婚两年后,孩子出生,但因两人不和遂离婚,经法院调解,孩子由张女士抚养,洪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200元。
离婚后,张女士回到了河北老家生活,但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洪某便没有再给付孩子抚养费。
今年6月,张女士向门头沟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洪某给付2400元的抚养费。
立案后,执行法官对洪某进行财产调查,但未找到洪某的财产线索。在与洪某谈话中,执行法官了解到洪某因刚做手术手头不宽裕,所以未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张女士也需要钱给孩子看病,因此希望法院尽快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洪某进行沟通,洪某承诺一周之内将钱交到法院。8月23日,洪某如期将2400元交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