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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新闻中心27日举行媒体通气会,北大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对“邹恒甫微博”21日所涉内容调查核实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通气会由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主持,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相关进展情况。
北大:未发现“邹恒甫微博”所涉内容
据介绍,8月22日,北大纪委监察室成立专门调查组,针对“邹恒甫微博”所涉及的内容,制定了调查核实方案,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向社会公布专门电子邮箱和专线电话,接受校内外各界举报;二是排查自2009年12月(梦桃源餐厅开业时间)以来纪委监察室和督查室收到的全部信访举报记录;三是对在梦桃源餐厅工作的全部68位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单独访谈;四是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与邹恒甫本人联系,以便进行访谈。
北大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负责人说,从已经开展的调查核实工作来看,调查组收到的电子邮件和电话中,没有任何涉及“邹恒甫微博”所述内容的举报。纪委监察室和督察室自2009年12月以来收到的各级各类信访举报中,没有任何涉及“邹恒甫微博”所述内容的情况。
接受访谈的梦桃源餐厅全部68位工作人员中,没有任何人反映自己曾遭受到或者听说有同事曾遭受到“邹恒甫微博”反映的情况。
邹恒甫已不是北大员工
调查组负责人强调,2007年8月6日,北大人事部通知,“不再聘任邹恒甫为北大教师”。邹恒甫已经不是北大员工,不再受北大管理。由于无法与邹恒甫取得联系,因此调查组无法得到他提供的具体证据和进一步线索。“邹恒甫微博”所指梦桃源餐厅是独立于北大的单位,其所有工作人员均与北大没有任何劳动人事关系。
邹恒甫可能人在美国
此外,调查组一直以多种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委托邹恒甫曾经的同事朋友和现工作单位、上门拜访等)努力与邹恒甫取得联系,但均未成功。
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调查组将继续努力联系邹恒甫,希望他尽快主动与调查组或者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根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邹恒甫有可能在美国,调查组已委托北大全美校友会协助联系邹恒甫。
北大为何不报案?
针对网上有人质疑北大纪委调查是“自己人查自己人”,蒋朗朗表示,首先,根据现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北京大学的干部和教职员都由北京大学管理,所以,邹恒甫所说的北大的“院长、教授系主任”都属于纪委监察室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对象,即调查是名正言顺的。
其次,本次开展的调查,是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根据“邹恒甫微博”上所获知信息对干部职工纪律检查和监察的常规工作,这也是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基本职责,是在“邹恒甫微博”释放相关信息后的必然作为,否则,纪委监察室就是失职,其“自净门户”功能就无法体现。
蒋朗朗表示,试想,在“邹恒甫微博”释放如此严重信息的情况下,北大纪委监察室仍然无动于衷,那不是失职是什么?这才是无原则的庇护。虽然北大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但目前网络仍有声音质疑北大为何不选择报案?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北大作为法人,也有名誉权,因此,如果北大认为对方侵犯自身名誉,完全有权利起诉追究其侵犯名誉的责任。
邹恒甫与北大的纠葛
●1998年至2007年邹恒甫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系主任。
●2006年6月7日针对邹恒甫担任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的情况,时任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代表官方给邹恒甫发信,宣布解除其行政职务(系主任),但保留教授头衔,声明“除世行和武大外,不得在北大外兼职”。
●2007年4月6日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从当年5月1日起,解除邹在光华管理学院的所有职务,取消所有学院待遇,包括东升园的住所,将其人事档案移交北大人事部。
●2007年6月10日邹恒甫给时任教育部长周济发表公开信,声称张维迎辞退他的决定是“院长残酷对待手下教授”。对于长期不在校的原因,邹恒甫称,他在别的学校办学是众所周知的,他把自己的才能贡献出来不能算错。
●2007年8月6日北大人事部通知,不再聘任邹为北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