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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小议
今日议题
主持人:
林圳
驻厂监督员上访反映李坑焚烧厂自今年5月以来多次出现垃圾焚烧不彻底,出炉灰渣甚至有薄薄的塑料袋。相关负责人承认,李坑焚烧厂是没按规范操作才出现了焚烧不充分的问题。
市城管委废管中心主任杨桦26日向记者解释出现未完全焚烧垃圾的原因。据她判断是给料机上的活动推板出现了磨损,使推板不能很好地根据炉排燃烧的情况把新的垃圾推进炉内。
而废管中心副主任李晖则强调这是“个别偶发现象”,更是“国内外焚烧厂常见的偶发现象”,如马上对工艺进行优化可以杜绝类似情况的产生。他还强调,出现灰渣中有焚烧不彻底垃圾的原因有很多,不能代表焚烧的真正工况,和焚烧炉的热值也没有必然联系。
(8月27日《新快报》)
三员议事
还是想起了二噁英
特邀议员
林琴西
对李坑垃圾焚烧厂,人们一直担心的是它会否产生致癌物二噁英,但专家们胸口拍得山响:垃圾焚烧在低温下才会产生二噁英,当燃烧到773℃时二噁英基本分解完成,而李坑的炉温高达979℃,其分解能力就更不在话下。
但现实却一再打击我们的信心,几年前已有人发现有焚余的胶鞋底,现在又发现灰渣中有塑料袋。胶鞋塑料袋未烧透本是小事,回炉再烧就是,问题是你的炉温连塑料也烧不透,能分解得了二噁英吗?它就一定不外溢二噁英吗?李坑垃圾焚烧厂对环境的影响究竟如何?政府必须把实情告诉我们。
偶发与常发
特邀议员
何龙
大桥坍塌了,是偶发;若常发,谁敢过大桥?火车相撞,是偶发;若常发,谁敢坐火车?飞机失事,是偶发;若常发,谁敢乘飞机?只有地沟油“常发”,问题牛奶“常发”,食品不安全“常发”,伪劣假冒产品“常发”……但人们还得吃喝使用,因为别无选择,或者无法选择。
每种“偶发”都可以找到“偶发”的理由:断桥的责任在超载,特种车闯祸的责任在冒牌,机关失职的责任在临时工,售卖过期牛奶的责任在分公司经理,将来出现塌楼,责任也可由风来承担……以此类推,垃圾焚烧不彻底,责任当然在机器了。
辩解有余反省不足
特邀议员
小乔
一个是推测判断,机器出了问题;一个更反复“强调”,只是偶发现象,乃国际惯例。听到的是几乎穷尽可能的自我辩解,唯独不见实地的调查与自我反省,当然也就更无歉意悔意之心。
若确属个别偶发,肯定无须闹至上访地步。驻厂监督员认真行使监督义务,可谓称职;而政府的监督是否到位,尽到相关责任呢?垃圾处理繁杂艰难,尤须政策层面在每一细节上的完善,做好示范表率。否则,又如何赢得市民百姓的衷心支持?
林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