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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伟 通讯员许艳阳)近日,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培德与中院党组成员和辖区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涉诉信访包案化解责任状,对近三年赴省进京的信访案件全部承包。据悉,以责任状的形式化解涉诉信访案在山西法院系统尚属首创。
从2007年至今,晋城中院信访接待工作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责任状是在巩固这一成绩的基础上出台的又一举措。责任状明确了中院包案领导和县区法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每做一项工作,均要有书面文字记载,逐案成卷;包案领导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去化解,因案施策,多措并举;所包案件必须于今年9月20日前化解完毕,并提交书面报告。
为了落实责任状内容,晋城中院专门召开会议,对责任状所列四类案件提出不同化解要求:一是已息诉罢访的案件,要纳入视线,做好稳控,防止反弹;二是案结事不了的案件,要加大化解力度,和信访人当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共同做好稳控工作,按期化解;三是审理中的案件,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确保案件依法按时审结;四是案在当地、人在外地的案件,首先审查案件有无问题,其次要与信访人居住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当地共同做好稳控工作,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