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保证修改后刑诉法在自侦案件查办工作中全面贯彻执行,日前,天津市检一分院对自侦案件查办工作中涉及的近百种法律文书认真细致地进行了归纳与梳理,重新规范了法律文书模板,为修改后刑诉法的贯彻实施扫清文本障碍。

一是修改完善了询问通知书、拘留决定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二十二种法律文书,按照修改后刑诉法的规定,重新制作统一的法律文书模板。二是清理废止了不再适用的不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三是系统整理了可继续适用的立案决定书、不立案通知书等十余种法律文书,强调法律文书的规范适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通讯员:张璐刘强摄影:律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