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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对监外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防止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日前,蓟县人民检院结合卷综归档,开展了“法律文书送达专项检查”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专项检查活动中,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公安户政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核实情况,询问所涉及的社会服刑人员及其家庭成员、邻居、监考小组成员等多家单位和个人。经检查核实,共发现外地司法机关未按规定抄送相关法律文书6件次,造成3人漏管。
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上述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件,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并与所涉派出所、司法所联系协调,积极查找脱漏管人员下落,督促对方及时报告接受监管。
截至目前,根据监管单位反馈信息,漏管人员已全部列管,被纠正单位主动与检察院取得联系,将相关情况进行反馈,并表示要进行整改,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建立规范法律文书登记、送达制度,确保监外服刑人员一个都不漏管。(天津政法报 高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