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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省、市直属机关公务员住房问题,海南省、海口市2009年开始修建近万套公务员限价商品房,并以市场价三分之一的价格销售给公务员。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有人在拿到房子指标后公开在网上发布信息或让中介公司代理出让,转让费最高达30万元。(据8月28日《工人日报》报道)
“公务员卖限价房指标”之举合法吗?对此,海口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场秩序处处长戴开权表示,“省政府已出台相关规定,如果公务员把政策性住房指标拿到市场去卖,一经查实立即免职,并收回指标,决不允许一些人用来买卖从中获取暴利。”
那么,我们不妨再追问一句:假如不卖指标,公务员自住就行吗?这个所谓的“公务员限价房”合法吗?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先搞清与“公务员限价房”相关的两个概念。一个叫公务员。请注意,自从取消福利分房之后,公务员的住房特权就被取消,就不应再享受什么住房福利。那么,所谓“为解决省、市直属机关公务员住房问题”,海南省、海口市修建近万套公务员限价房,是毫无政策依据的。
再看“限价房”这个概念。对于购买限价房的条件虽然各地有所不同,但无论在哪个城市,都只是与家庭的人口、住房面积和经济收入有关,不应该与公务员的身份有关。如果确有家庭住房和经济困难,符合购买限价房的公务员,他们也应该和普通市民一样,到规定的地点申报,然后按照规定程序取得购买资格,再通过“摇号”等办法买到房。
海南省、海口市却专门为省、市直属机关公务员修建万套限价房,这种“公务员限价房”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这些公务员是否符合购买限价房的条件;二是,即使符合购买限价房,也应该和市民一起购买,而不能“先天下之乐而乐”,在市民之前集中安排。从公开的报道看,所谓公务员限价房不仅没有政策依据,全国其他地方也没有这个说法,大概是海南地方政府的发明,这个发明的本质就是权力自肥,就是利用权力为公务员谋取住房特权,说到底就是公开的腐败。
值得指出的是,海口的“公务员限价房”在2009年就开始建设,2010年6月被媒体曝光,看来曝光并没有解决问题,现在已经建成,并分配给有关公务员了。“公务员限价房”问题之所以监督无效,一方面是监督的无力,没有得到权威部门的跟进;另一方面则是被监督者的强势,因为无论是决策者还是享受者,都不仅是海口市的官员。那么,对于非法的公务员限价房,我们真无可奈何,只能看着特权公行、以权谋私吗?(文/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