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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月3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为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出入境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进一步方便异地就业、就学人员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六市开展为非本市户籍就业、就学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从9月1日开始,在本市就业、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在本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暂住证明),以及“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原件及申请当月前连续一年的缴纳情况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险缴存地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并加盖公章。
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学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学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并加盖公章(院校名单附后)。
在津就业、就学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手续,须本人到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一楼接待大厅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照专办窗口提交申请,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时至17时,周五至周六9时至16时。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咨询电话为022-24458825。(记者通讯员樊晓慧苑文路)
在本市可以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名单
1、南开大学
2、天津大学
3、天津科技大学
4、天津工业大学
5、中国民航大学
6、天津理工大学
7、天津农学院
8、天津医科大学
9、天津中医药大学
10、天津师范大学
1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12、天津外国语大学
13、天津商业大学
14、天津财经大学
15、天津体育学院
16、天津音乐学院
17、天津美术学院
18、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19、天津天狮学院
20、天津职业大学
21、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22、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23、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4、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25、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26、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7、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8、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9、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30、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3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32、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33、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4、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35、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36、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37、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
38、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39、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40、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41、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42、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43、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44、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45、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46、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47、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48、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49、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50、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51、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2、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53、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54、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55、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普通班)
56、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57、河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