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公安部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六个城市开展为非本市户籍就业、就学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今起,在本市就业、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在本市工作的广西小伙路远今天上午成为本市首个申请人。(记者尉迟健平通讯员苑文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