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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农村的陈晓梅与丈夫王海达夫妻感情一直不太好,1995年陈晓梅外出打工,16年没有回家。2011年陈晓梅回到家里,却发现老公已与一女人同居多年,并生育一女。陈晓梅被老公拒之门外,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老公重婚。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审结该起重婚案,一审认定王海达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以案释法
据法官介绍,在案件审理中,王海达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及部分村民,均向法庭出具关于王海达与陈晓梅的婚姻情况说明,证明陈晓梅十几年不尽义务,王海达独自一人抚养女儿的事实,并请求法庭对王海达不予处罚。
对于上述情况,法官表示,不管什么理由,王海达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法庭酌情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案情,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