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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通报,全市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195.9元。改革后,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总体收支平衡未受到影响,合理的经济利益也并未受损。南方日报记者周游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向雨航通讯员/李创卜奇文)今年7月1日,深圳市67家公立医院、569家社康中心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成为全国首个取消所有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加成的大城市。昨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通报,全市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195.9元,与去年同期比较降幅4.3%,而尤以社康中心的药费下降尤为明显,同比下降21%。改革后,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总体收支平衡未受到影响,合理的经济利益也并未受损。
社康中心药费同比下降21%
改革两月来,全市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195.9元,环比(7、8月均值与6月相比,下同)降幅2.1%;同比(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4.3%;其中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74.3元,环比降幅13.0%,同比降幅11.2%。全市社康中心每门诊人次费用56.0元,环比降幅4.4%,同比降幅4.9%;其中药费26.4元,环比降幅16.7%,同比降幅21%。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的药费下降,符合改革预期,“特别是社康中心实施一般诊查费,有效遏制了门诊输液和抗生素的使用;推进新的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后,遏制了高价药物的使用,因此下降幅度更大。”
该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对于用药量小、检查项目多的非深圳医保病人,单次看病费用会有所增加;用药量大、检查项目少的非深圳医保病人,单次看病费用会有所减少,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人。但是,大部分市民一生看病会有多次,总体上来讲是平衡的。”
此外,另一变化是,改革后,对有深圳医保的就医人群,个人自付费用减轻了。该负责人称,“因为医保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组成,原来的门诊药品加成从个人账户支付,转变成诊查费后,诊查费提高部分直接从医保统筹账户支付,实际上相当于每诊疗人次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减少了12元。按2011年统计口径,一年可直接减轻参保人自付费用2.09亿元。”
而遏制临床过度用药也有成效。据统计,今年7-8月份,深圳全市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下降到13.7%;门诊静脉输液病人比例下降到8.8%;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2.5%,环比下降4.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
专科医院收入增加
改革后,全市公立医院月均门急诊总量354.9万人次,同比增幅1.7%。门急诊业务收入69533.4万元,同比增幅0.7%。社康中心月均门急诊总量207.9万人次,同比增幅11.5%。门急诊业务收入11642.5万元,同比增幅6.1%。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社康中心业务量同比增幅明显,这意味着更多市民小病到社区。
卫人委表示,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的业务收入的增幅,小于门急诊量的增幅。这说明改革后,医院和社康中心的业务收入确实有所减少,主要是药品收入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医保病人诊查费增加部分还未到账。“从改革制度设计本身来讲,诊查费增加部分完全可以抵消原来的药品加成费用。”但此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遏制过度用药。医院减少了药物特别是高价药物的使用,使医院的药品收入有所减少;由于取消了加成,药品收入等于药品进价,药品收入多少与医院经济效益已经无关。因此,通过这项改革,挤掉了部分原来过度用药给药品生产经营和临床应用环节带来的经济利益“水分”,而医院原加成部分,已通过提高诊查费得到了合理的补偿。
“对于原来次均药品费用较高或原来平均加成率较高的医院,比如大部分市属大型医院,诊疗疑难病例多,用高价药的比例大;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原来可以按25%的比例收取加成费用。这些医疗机构的诊查费增加部分,不足以弥补药品加成的损失,但并不影响医院的正常经济运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反,对于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眼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用药量小的专科医院来说,则在这次改革中增加了收入。
该负责人表示,综合来看,改革后,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业务量基本平稳,总体收支平衡未受到影响,合理的经济利益并未受损,不会影响医院的经济运行。从同比的分析来看,医院和社康中心依靠增加业务量,总体收入还略有增加。
为此,接下来卫人委将出台《深圳市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实施方案》,建立分类管理的财政补助模式,调整对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结构,研究解决部分公立医院改革后的政策性亏损问题,根据医院提供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核定基本医疗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