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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劳动者顶着烈日工作
2012年的夏季即将过去,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是否足额足月发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又该如何处理?连日来,记者在南昌街头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并向有关部门咨询处理办法。
现象
高温津贴有的没发有的用购物卡代替
每到夏季,持续的高温对户外工作者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高温津贴也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连日来,记者在南昌街头采访户外工作者,多数受访者表示没有发放,或者没有足额发放。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红谷滩一建筑工地。虽然天气已转凉,可繁重的体力劳动并没让他们感受到初秋的凉爽,许多工人仍光着膀子在施工。“从来就没有领过高温津贴,最热的时候也只是调整上下班时间,错开高温期。”正在挑水泥的高师傅告诉记者,夏天一般都是早上5点半就开工,下午会2点以后开工。
近日,记者来到子固路与民德路交叉路口,协管员符师傅正忙着引导交通。“今年发了240元高温津贴,平时发了些矿泉水、防暑药。”当了7年交通协管员的符师傅,有时一个夏季只领过50元高温津贴。
随后,记者采访同样长时间在户外工作的环卫工人。正在叠山路打扫卫生的刘阿姨告诉记者,7月份的工资表上显示,加了50元的高温补贴,“今年还涨了,去年就发了30元。”
许多民营企业,高温津贴发放也不到位,南昌某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已给每位员工每月100元购物卡,发2个月,代替高温津贴。而某地产公司员工则干脆表示,“别说高温津贴了,什么都没有。”
国企事业单位发放最到位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务员和国企的执行最到位。
公交司机刘师傅告诉记者,高温津贴是按天计算,一天12元,一个月下来有500多元,“天气热就给,一般每天都给,往年是发3个月,今年是否会调整还不清楚。”按此种方式计算,即使只发3个月,刘师傅获得的高温津贴也比其他人4个月的多。
在南昌某国有企业工作的钟小姐告诉记者,今年省高温津贴的调整政策一出台,公司就跟着调整了,并按不同工种,发放4个月的高温津贴。其中,对行政人员、办事员等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按室内标准发放,每人每月160元,而厂内搬运工、销售员、财务出纳等有时外出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转运工、货车司机等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40元。
调查
省人社厅:发放高温津贴成强制要求
据了解,调整后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发放时间范围从原来的7、8、9三个月扩大到6、7、8、9四个月。
此次江西对高温津贴的调整,最重要的是将高温津贴纳入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计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并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纳入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后,高温津贴的发放就具有了强制性。”昨日,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李金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新政策将全体在岗工作人员纳入适用范围。用人单位不得以室内工作为由,拒发高温津贴。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药品及保健用品,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不得以提供了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为由抵扣应发放的高温津贴。
9月13日起
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对于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李金华表示,9月13日之后,所有未领取高温津贴的劳动人员,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之所以是在13日以后,是因为政策的出台,企业有一个月的缓冲期。”李金华表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对于在限期内拒不支付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将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例如,用人单位少发一个月240元的高温津贴,在被投诉并未在限期之内补发的,用人单位除了补发240元,还须加付120元(240X50%)。
如果没有拿到高温津贴可向劳动部门反映,省人保厅的热线举报电话为:12333。
记者熊婷婷文见习记者高小茜首席记者万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