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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锋绘
东莞市搞了个新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8月30日公布,9月1日始实施。该标准把一类标准由6000元/平方米提高到8000元/平方米,二类标准由5300元/平方米提高到6000元/平方米。
划定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初衷在于,让普通商品房在交易时享受一点契税优惠。在该标准以下的商品房,成交时可少征相当于总价1.5或2个百分点的契税。在该标准以上的商品房,就被看作所谓“豪宅”,无法享受这个契税优惠了。
例如,在南城一个容积率在1.0及以上的小区,首次购买一套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8000元/平方米的住房。按照旧的普宅标准,该房子算是豪宅,需要缴纳2.4万元(80万元×3%)的契税。在新标准下,这个房子又成了普通住房,按照1.5%征税,契税为1.2万。前后一对比,新标准为该业主省了1.2万元。
能为老百姓省钱的政策,当然是好政策。1.2万元也是钱,省下来也能办很多事。但别急着高兴,且看这个好政策能惠及多少人。
如今在南城、长安等一类镇街,要找到8000元/平方米以内的新房可不容易。在万江、厚街等二类镇街,6000元/平方米以内的新房也势单力薄。在望牛墩、麻涌等三类镇街,4500元/平方米以内的新房也奇货可居。
东莞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将今年前7月全市成交的27902套新房进行统计,发现普通住房新价格标准把覆盖面由14%提高到39%。尽管覆盖面扩大了25个百分点,全市超过六成的新房仍被看作豪宅,要交“豪宅税”。
从当前走势来看,在新标准一年有效期内,商品房价格大幅下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保持基本平稳的可能性比较大。这预示着东莞“满城尽是豪宅”的状态不会改变。
可见,普通住房价格新标准,尽管有所提高,但是步伐迈得太小,跟市场现状不符合,形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市面上的新房普遍不是普通住房,这在逻辑上也存在严重的悖论。官方文件规定新标准有效期为一年,笔者认为,不如缩短为一天。
中央一再强调,要通过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来保护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契税减征是差别化税收的主要途径,在全国范围内已经蔚然成风,从响应中央号召上,东莞应该把普通住房的覆盖面拓展得更大一些。
当然,要大到什么程度,需要走好平衡木。覆盖面太宽的话,有鼓励高价房的托市嫌疑。学生考试,100分制考个60分为及格,不妨参考这一标准,把覆盖面扩大至60%。从市场上住房供需结构来看,60%的新房划为普通住房应该是一条比较合理的分界线。
或许,相关部门可能会说:“我这个标准是针对所有住房的,并不局限在新房,还有很多二手房价格要低很多。这样平均下来,普通住房的比例并不止40%。”
但现实情况是,有很多自住买家并不喜欢二手货,想要买一手房。以差别化税收政策歧视一手房交易,是不公平的,有限制市民置业自由的嫌疑。
此外,如果鼓励二手房置业,这又有协助房产投资者套现、鼓励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的作用,这可是与中央的政策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