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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高文军,2004年4月任山东省潍坊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10年1月至今任青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治检心得】
社区矫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一方面要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监督,防止发生脱管漏管,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帮助那些迷失心灵的人重新找到人生方向。
【难忘故事】
社区矫正人员张某近日兴冲冲地来到我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告诉检察官一个喜讯:“我马上就要结婚了,感谢检察官帮了我,让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去年3月,在一次社区矫正专项检查中,我院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了解到,该镇某村26岁的张某服刑四年刚刚被假释,无收入、无职业、无家庭,找工作到处碰壁,找对象也屡受挫折。他“自我标签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意识到,这类社区矫正人员往往缺少谋生技能,受人歧视,在生活无着落的处境下极易重新犯罪。于是,他们赶到张某的家中。眼前的张某眼神迷茫,神情倦怠,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架势。检察室工作人员买来饭菜,与他边吃边聊,对其进行正面教育引导,消除他的错误认知。此后,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经常通过家访、电话等方式了解他的思想情况,并帮助他开办了一家熟食摊。现在,张某不但有了固定的收入,而且即将举办婚礼。
这件事使我意识到,社区矫正人员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面临着寻找工作、重建家庭、调整心态和重塑形象等各方面的压力,能否顺利融入社会,不仅关系到其自身及家庭的命运,更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为此,今年3月,我院又分别在4个乡镇设立了派驻检察室,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将参与社会管理寓于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之中。
(采访:本报记者卢金增通讯员张彩虹阚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