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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资产处置中心负责人带队向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民行处赠送写有“忠诚履行监督职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锦旗,对该院依法监督、帮助企业挽回200余万元的损失表示感谢。这是该院首次对法院调解案件实施法律监督,为今后探索调解类案件的法律监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据了解,该院通过依法发再审检察建议,使申诉人的债务得以清偿,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0年,中国农行天津分行作为第三方对法院的民事调解不服,到该院进行申诉,该院审查后认为此调解书将已抵押银行的房屋非法转让他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银行的抵押权利益,并使外贷款本金200万元不能收回,给国有资产造成较大损失。于是,该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案件被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再审过程中,检法两家共同努力,在法院主持调解下,银行贷款的本息全部得到收回,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通讯员张宁郭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