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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情况,我省公布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对29项由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作出调整,再次引来热烈反响。
第二批目录的公布,表明我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向市场和社会简政放权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又一批审批“枷锁”被解开,释放出怎样的信号?对于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有何启示?如何突破阻力,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剩下的硬骨头?南方日报特邀省政府参事陈鸿宇、省社科院教授丁力、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肖滨、省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黄挺等专家学者及省政协委员、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孟浩,对此展开深入探讨。
市场最有发言权
南方日报:第二批调整中,共取消18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10项。从数量上看,较第一批少了很多。这次改革内容的“含金量”体现在哪里?
肖滨:综观此次改革方案,在改革力度和范围上都有值得称道之处。首先,省政府放弃“商品交易市场登记”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的审批权并将“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权”转交社会,是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推动经济自由发展的有益尝试。其次,政府不再保留“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提供了新的空间,进而为经济转型注入新的活力。再次,省政府还将“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外资企业自货自运厂车许可”两项行政审批权下放地级市政府,有利于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外资入驻。最后,广东省各市、县政府也从改革中获得了“省管河道采砂许可”、“省管非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核”等有助于地方经济发展自主性的行政审批权,这显然有助于强化地方经济发展。
孟浩:取消“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这项,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此项改革是真正地使企业回归了市场,而不是政府超越市场“权限”去造就企业。
遵循先行法律框架
南方日报:第二批事项目录的发布释放出什么信号?应作何评价?
丁力:今天的政府职能转变,其根本指向是在广东率先建立起“小政府、大社会、好市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格局,并且通过完善的市场机制替代传统的政府主导,推动广东转型升级,重构广东发展后劲。此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释放最多的信息是,一些原来属于市场调节的具体事务,包括对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的认定等都交还给市场。
肖滨:此次改革充分体现了广东省政府践行法治精神。在改革方案的酝酿阶段,广东省政府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成立了省转变政府职能决策咨询委员会听取专家观点,尽量提升改革过程的开放性和透明度。省政府还在改革方案拟定之后,将涉及地方性法规的审批事项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获准通过后公布实施。总体而言,此次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严格遵循先行法律框架,具备较强的合法性基础。就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而言,它可被视为广东省政府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一轮切实行动。
陈鸿宇:此次国务院从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及部门文件的调整入手,赋予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权限,省人大修改了相关的多项地方性法规,既体现了我省行政审批制度依法改革的性质,又体现了地方性立法机构和上级政府从源头上切断行政审批权“供给”渠道的决心。
黄挺:省政府公布的第二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是经充分的分析研究后,经省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具有权威性和可行性。这次改革方案的目录设置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除涉及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改革以减少、取消为主,也有转移或下放,对具体项目留有余地,体现了循序渐进。
应当抛弃“保姆”心态
南方日报:本次事项调整,在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的界定上,给予我们何种启示?
孟浩:还是以取消“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这项为例。取消科技企业的认定,有利于厘清政府的权力边界,为企业构建一个公平的、法治的市场环境。另外,还有利于防止权力部门利用手里的资源进行权力寻租。
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讲,是否是科技企业,并非具有一定之规,企业的生命力来源于创新和创意,有些很简单的创新和创意,本身或者并不存在多么大的科技含量,只是因为独具匠心的奇思妙想,获得了市场的认可。这样的企业,难道不正是市场所需要的么?政府实在应该抛弃一直以来对企业“背着抱着”的保姆心态。
调动下级政府积极性
南方日报:由于改革的渐进性,一些实权部门往往强调一些管制的特殊性而坚守不放,应如何看待?
丁力:在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中,客观上存在着一些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冲突。一些人试图借用“安全”等字眼,为保留自己的权力辩护。坦率地说,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安全,各级政府责无旁贷,在一定意义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并不能成为一些人把持权力拒绝改革的理由。其实,除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安全,大多数领域的安全恰恰不是少数人能够保证的,同时,必须承认,在一些领域,如教育、国土等,有时存在着部门甚至个人利益的冲动。对于这些领域的安全问题,主要不应当通过牢牢抓住资源配置的大权,而是需要通过下级政府的强大执行力,上级政府的有效监督力来解决。通过下放相关权力给下级政府,上级政府更多承担起有效监督的使命,既能满足安全的需要,同时又方便群众,有利于调动下级政府的工作积极性,何乐而不为?
“好市场”需设防火墙
南方日报:有人说,相对容易调整的都调整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改革如何继续推进?
丁力:政府职能转变,不可能将所有权力都放弃。但是,如何确保权力不寻租,以制度让政企最大限度分离同样重要。“好市场”需要通过制度建设,特别是通过法治建设,在权力与利益之间设立一道有效的防火墙,从而实现市场竞争主体之间的最大公平,规避权力对市场的寻租与腐败。此次省政府行政审批取消、下放、转移目录的公布,在很大程度上为未来各级政府职能的转变指明了方向,树立了榜样。
肖滨:行政审批权改革仅是政府转型的第一步,政府还需要完善各种改革配套措施,最终走向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以实现“善治”。一方面,政府要保证改革方案得以切实执行,避免“繁重审批症”再度复发;另一方,政府还需要着力培育社会力量、鼓励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确保公共治理的质量不因政府的“退出”而下降。
陈鸿宇:下一步的工作是如何将第一批、第二批取消、下放和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落实。要彻底铲除行政审批权“依法”膨胀的“土壤”,就必须将正确地调整“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体现在每一项行政立法和政府规章中,在法律、法规中不单要明确政府可以做什么,更要规定政府不能做什么,包括限制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立法、干预立法和自由裁量的权限,从而防止政府公共权力的越位、错位和缺位。
陈鸿宇
丁力
肖滨
黄挺
孟浩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辛均庆周志坤摄影:曾强张由琼郭智军周游梁文祥马强胡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