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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获悉,本市住房保障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准入核查、动态监管、退出执行等环节,有力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其中包含严格资格审核准入,将名下自有车辆等情况逐步纳入核查范围。
据了解,本市住房保障部门进一步强化街、区、市“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房申请信息还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公示。保障性住房按照“一证一房”原则,从申请到入住实行全程监管。为增强准入核查时效性与准确性,在对申请人房屋产权产籍、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信息进行比对的基础上,将申请家庭户籍人口、完税、工商注册以及名下自有车辆情况逐步纳入核查范围。与此同时,按照“三种住房”“三种补贴”框架,通过链接土地、房产“一张图”,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建立了居民住房、收入信息“两个数据库”,监控保障房、保障对象、管理部门“三条线”,搭建起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了住房保障业务全部进网管理。
在监管的关键环节,有关部门先后设置了住房、收入、财产超标、欠租、补贴调整、补贴停发、违规限制再申请等警示功能。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有关部门组织对享受住房保障一年以上家庭变动情况进行年审,同时运用网络手段逐季核查申请家庭,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使违规率由2008年的1.09%下降到0.03%,累计查处违规家庭1035户,追回资金1458万元。依托司法支持,将“非诉执行”模式引入住房保障违规清退实践,通过申请法院执行追回38户违规领取的住房保障资金十余万元,并带动了一批住户主动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