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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对象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向东
理念为先
法周刊:张院长,请结合法院工作,谈谈对“司法为民”的理解?
张向东:依法惩处犯罪,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价值追求。
基层法院处于法院工作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最多,联系也最密切,法院的司法活动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关系到各种民事关系的调节理顺,关系到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从根本上说,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和保障。
法院的各项工作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让人民满意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最大的政绩。只有这样,人民法院才能在具体工作中践行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特色举措
法周刊:榆阳区法院是如何践行“司法为民”的?
张向东: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可以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努力改善立案接待服务,在一楼大厅配备了饮水机、桌椅、纸笔,让立案当事人有地方坐、有水喝、有笔写。将诉讼指南手册和报纸杂志一起摆放在大厅内,供当事人免费取阅,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同时,进一步拓展司法救助范围,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2011年,我院共为特困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0余万元,2012年上半年为11万余元。
二是强化诉讼调解。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作为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的首选。
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建立了5个驻辖区民事纠纷调解室,与各办事处、乡镇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所、调解委员会建立双向联系,各方参与调解民事纠纷或旁听庭审,形成了常态工作机制。
三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我院主动服务基层群众,在辖区21个乡镇共设立了19个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就地立案、巡回审判,努力为行动不便、农忙和经常外出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同时进行司法宣传,赢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推行“阳光司法”。我院依法公开审务信息,通过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从2010年至今,我院上网公开的法律文书达到了600多份。
此外,还进行了裁判文书质量评比,评选出质量较高和较差的裁判文书,上墙展示,接受群众监督。
法周刊:榆阳区法院在“司法为民”工作中有哪些特色举措?
张向东:深化审判“五进”活动。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军营和学校,进行司法公开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目的。
2011年,我院通过“五进”方式审理的案件达1248件,占结案总数的34%,2012年上半年,我院以“五进”方式共审结案件670件,占审结案件的39%。
深入基层走访,征询意见建议。我院党组分工分组每半年深入辖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联系当地党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社区负责人和群众代表。2012年上半年,共计走访10余次,联系代表共计200余人。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谈话等形式,收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倾听民意,了解当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盼和新要求。
积极对案件回访,落实整改意见。我院就2011年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对工作提出意见和问题的26户群众,由各党组成员负责,深入每一名群众家中回访并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梳理。然后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挂牌督办,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
长足进步
法周刊:“司法为民”的这些有益尝试,成效如何?
张向东:通过落实多项便民利民举措,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民满意度显著上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2011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95件,审执结3659件,结案率为99%。2012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04件,审执结1846件,结案率为65.83%。
2011年,共调解撤诉结案2147件,调撤率达到83.4%。2012年上半年,全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1148件,调撤率为86.18%,全院6个基层法庭的调撤率均在90%以上。
2011年1月,榆阳区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意见工作先进集体”;同年3月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法庭建设先进单位”;同年12月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2008年以来,榆阳区法院共评选出各类先进96人次,法官任玉莲2008年和2010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和“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