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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法院创新管理机制,以绩效考核为法官队伍“提神”。
近年来,面对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等困难,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坚持以能动司法为导向,转变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以绩效考核为法官队伍“提神”、以联动协调为大案难案“会诊”、以信息建设为司法公开“铺路”、以人文关怀为改善民生“造血”,打出了一套刚柔并济的能动司法“组合拳”。
三十三条“军规”
打造审判“铁军”
“我们庭的意见被采纳了,拟判5至10年的案件以后不用再上审委会讨论。”拿到新修订的2012版《咸安区法院制度汇编》,咸安区法院刑庭法官廖鹏告诉记者。
今年年初,咸安区法院审委会认真研究了刑庭提出的建议,决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拟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不再提交审委会讨论,以缩短刑庭办理此类案件的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这是咸安区法院连续多年制度修改工作的一个缩影。通过对规章管理制度的不断修改完善,咸安区法院形成了覆盖绩效考核、勤政廉政、财务后勤、调研统计等33个方面、长达99页的内部规章。加强了对各部门及法官的量化考核管理,使队伍建设得到强化、干部作风有所改善、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院党组动真格的!”在咸安区法院党组诫勉座谈会上,两名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庭长如坐针毡。33条“军规”中,其中一条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根据这一《办法》,连续两年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庭长将被自动淘汰。
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倒逼案件质量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咸安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141件,结案2688件,结案率86%,审结诉前调解案件47件,平均审理天数3天,案件合格率100%。
“订制度不是院党组的特权,法院干警不是制度的奴隶,好的制度能够管好单位,带好队伍。我们要充分相信干警,将修改制度的权力还给干警,要自下而上地进行制度修订,让制度来自民间,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制度就会有生命力,法院干警就会真心认可制度,服从管理。”咸安区法院院长王卫民对记者说。
联动格局
强力化解“骨头案”
2011年底,北京火车站进站口出现了一队铁路公安民警,他们在南来北往的旅客中快速反应、联合“拉网”,抓捕了一个名叫刘磊的被执行人。
2009年2月,刘磊因交通事故致张竹英受伤,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判决刘磊赔偿张竹英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余元。因刘磊住咸安区境内,该案移送至咸安区法院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外出务工,下落不明,且私自将名下的车辆转卖给他人,企图逃避法院执行。
咸安区法院执行局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将被执行人刘磊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该分局遂对刘磊进行网上追逃。刘磊在北京乘火车时被铁路公安机关抓获,后移交给咸宁市公安机关。压力之下,刘磊偿还了全部款项。
2008年,咸安区法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工商、房产、银行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过户或高消费等手段,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网上追逃”,执结了多起难案。
咸安区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多方联动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了上级部门和领导交督办的涉诉信访案件151件。今年1月,该院被湖北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信息化建设
让审判更透明便捷
每周,王卫民有两件必做的事,一是通过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法院各类案件收、审、执情况,二是通过院局域网,随机调取当周案件开庭的视频。
从2008年起,力度大、覆盖广的信息化建设,让咸安区法院的工作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该院实现了网上立案、排期、开庭、制作文书、签发、归档等“一条龙”办案模式。发开庭公告、预订法庭、利用文书模板制作裁判文书,很多过去需要跑上跑下的工作现在仅需要点几下鼠标就可以完成。
“以前一份文书自己写好交给文印室打印,有时要一个星期的时间,现在利用电脑提供的模板,一天就能制作一份五六千字的文书,第二天就能给领导签发打印,办案效率提高了,当事人更满意了。”咸安区法院民一庭59岁的法官徐乾坤说。
本着为当事人服务、让审判活动在阳光下扎实进行的理念,咸安区法院建成了6个数字化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
咸安区法院推进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工作,在内网上公布了全部裁判文书,同时加大了外网文书公布力度。完成了院机关千兆局域网、标准化网络机房、综合监控系统、安全监控中心、数字化档案室等信息化硬件工程建设。
咸安区法院还开通了全省法院系统三级专网视频,提高派出法庭的信息化建设。
“证据展示都是专用的投影设备,笔录能当庭打印出来供我们查看,真是太方便了!”一名参加三级专网视频开通的当事人由衷地感叹。
人文关怀
提升“幸福指数”
管理无缝隙,服务有温情。坚持能动司法,咸安区法院除了打好制度规范、监督制约、业绩考核等“硬仗”,也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和干警的切身需要,以人为本,进行人性化管理,不断提高当事人和干警的“幸福指数”。干警感受到了法院大家庭的温暖,不断激发办案热情,当事人体会到了法院为民司法的诚意,增强了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
“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这在咸安区法院不是一句空话。该院在未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办,设立了便民巡回审理点7个,就近解决群众的诉求。
对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咸安区法院缓、减、免诉讼费312万余元,落实司法救助资金220万余元。
咸安区法院建成了面积达200平方米的立案信访大厅,设有法律咨询、诉讼引导、风险提示、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窗口,方便群众诉讼。
此外,该院在法院内部还建了健身中心,让干警们锻炼身体,摆脱“亚健康”的困扰。还成立了自行车队,参加全市组织的自行车巡游活动。
咸安区法院强化干警的家庭责任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评比,树立文明新风。
“当法官好,当法官的家属也好!”咸安区法院干警家属在寄给王卫民的联名信中这样写道,“看到当事人满意的笑脸,我们的法官丈夫再疲惫也开心,看到法院解除了干警家庭的后顾之忧,我们这些法官妻子很欣慰。真心感谢法院,我们感到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