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凤珍通讯员刘剑)云南省泸西县检察院创新“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在全院推行“1+N”岗位培训制度,既培养了“一专多能”检察官,又切实解决了检力不足的问题。“1”代表本人所在岗位,“N”代表不固定岗位。参加岗位培训的人员主要是40岁以下干警,由干警提出申请,检力不足的业务部门提供用人计划,再由院党组结合干警报名情况统一安排岗位。培训干警到岗后,由业务部门确定的业务骨干“传、帮、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