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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07年起本市启动由政府购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居民免费享有的1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逐步实现城乡基本覆盖。从项目启动开始,本市将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基本项目之一组织实施。经过5年发展,目前已为713.88万城乡居民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是对居民健康状况及其发展变化、影响健康的有关因素和接受各项卫生服务的信息进行规范记录的系统文件,是医生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家住红桥区的李大爷患有高血压,平时常在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测量血压、拿药。他告诉记者,从第一次到社区医院,医生就为他建立了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档案之后,医生可以根据档案上的信息,对李大爷的病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还可更好地入户送诊、送药。
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居民家庭情况、健康体检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全市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采取入户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形式给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007年至2009年,居民健康档案的对象主要是社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低保五保困难人群,至2009年底,城乡累计为老年居民建立健康档案130.65万份,城市和农村老年人建档率分别达到92.2%和95.3%。2010年起,本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与国家基本规范接轨,将健康档案的建立对象扩展到全体城乡居民,以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目前,本市城市地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60.97%,农村地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54.88%。(记者张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