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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为推动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花了不少力气。从今年中期分红的情况看,上市公司分红数量显著提高,但上市公司分红的质量和意愿仍有欠缺,敦促它们进行利润分配任重而道远。今年5月初,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但自该通知发布以来,仅有211家上市公司公告了未来3年股东回报计划,尚不足目前2400多家上市公司的一成。从已披露完毕的2012年中报来看,两市共有100家上市公司公布了分红方案,较2010年中期的52家及2011年中期的54家增长近一倍。虽然进行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有了显著提高,但其诚意仍显不足。数据显示,今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中,分红金额占未分配利润不到一成的占据了半数以上,甚至略差于去年年报时的情况。
8月中旬时,上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于高分红(不低于净利润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交易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并在相关评奖或考核时予以优先考虑。如果按这两项指标考察今年中报分红的质量,情况仍不太理想。99家将进行分红的公司中,股利支付率在50%以上的有51家,红利收益率高于一年期定存利率的有36家,而两项指标同时满足的公司只有29家。
积极回报股东既是上市公司履行股东受托责任的重要表现,也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管理层和社会各界的不断呼吁和共同监督下,今年年报上市公司的分红情况能否显著改善,让我们拭目以待。记者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