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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津版控烟条例自5月31日颁布起已施行近四个月,昨天市卫生局公布首批控烟罚单,本市违反控烟条例的个人、单位负责人、单位罚单已相继开出,罚款金额共计5900元。
为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控制烟草危害,今年本市颁布实施了《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条例》自5月31日实施以来,通过天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健康促进委员会的积极努力,本市已初步形成无烟社会氛围。据统计,截至9月5日,本市共接到控烟举报投诉电话88个,进行现场处置78次,常规检查公共场所、单位法人及个人19600次,发放整改通知文书242次,口头责令整改5746次,行政处罚个人两次,单位及单位法人各1次,罚款金额5900元。
针对餐厅、网吧、歌舞厅等重点场所控烟力度不足的问题,市健促委具有控烟监督执法职责的各成员单位,加强了对本系统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并加大控烟处罚力度,陆续开出首批罚单。这3张罚单中,有两张处罚对象是违反控烟条例的个人,均由公安系统执法单位在红桥区万隆商城处罚,两位在商城内吸烟违法的行为人张某某和刘某某,均被行政拘留两天,并依据《条例》规定予以罚款200元。第三张罚单开在2012年8月30日,由公安系统执法单位对滨海新区塘沽易时代网吧进行控烟检查时,发现存在未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未设置禁止吸烟检查员、未开展禁止吸烟宣传教育工作,并在禁止吸烟区域设置烟缸等与吸烟有关器具的情况,现场责令该网吧法人赵某某对此情况进行整改。2012年9月5日,公安系统执法单位再次对该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仍未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整改,依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网吧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对网吧法人赵某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未来,本市将重点围绕加强控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针对餐厅、网吧、歌舞厅、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控烟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条例》落到实处,打造无烟天津、健康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