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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今年国庆节假期免费通行时间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仍采取入口发放IC通行卡、出口收取IC通行卡的方式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获悉,市市政公路局等五部门制定的《天津市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明确了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的时间和范围。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2012年国庆节假期免费通行时间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行驶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高速公路均按《方案》要求免费通行。
针对可能出现的车辆短时间内涌入各高速公路收费站、部分省界收费站出口高峰时段相对集中等情况,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天津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应急保畅管理规定,提前做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应急处置预案,并于2012年9月20日前向市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方案》要求,要提前在收费站出入口处适当位置设置明确清晰的引导标志,合理布置、统筹安排,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有效引导站区车流。同时,增加疏导人员,确保收费站区通行秩序良好。在交通量较大的收费站以及省界收费站需设立专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并根据流量变化情况对专用通道数量及时进行调整。
为做好相关车辆信息管理工作,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仍采取入口发放IC通行卡、出口收取IC通行卡的方式。当流量相对集中时,可采取复式发收卡、站区出入口车道相互借用等有效措施,确保通行效率。(记者胡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