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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寅通讯员靳振国
19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到8月底,我市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已达到42.7万人(含退休人员),占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总数的1/4。
我市“九五”“十五”期间实施国企改革以来,大量分流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断保,同时随着用工形式的多样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逐渐成为新的社会矛盾。为推进国企改革,巩固参保总量,我市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2000年建立个体参保制度,在社保部门建立了全国首家保险关系接续中心,开展断保人员续保业务,后逐步把城市自由职业者、个体经营业主及其帮工因各种原因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在体制上也由中心调整为个体分局。“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完善个体参保制度,积极研究落实城市灵活就业、未充分就业但有稳定经济收入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探索解决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遗留问题,以个体身份参保续保人员大幅增加,为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创造了条件。
个体参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实现了养老保险由原来企业职工一个参保主体向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两个参保主体的转变,维护了职工合法的社会保险权益,推动了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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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续保的人员办理程序
A: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非农《户口簿》和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城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年满16周岁的各类有经济收入的城市居民,应提供社区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申请表,可从办理当月参保缴费。
②城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含农业户籍人员)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可从办理营业执照之月起参保缴费,最早参保时间为1995年7月。
③具有城镇户口的外埠来长务工人员凭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可从申请当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参保缴费。续保人员还需提供《养老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表》或《参保证明接续单》办理续保缴费。原行业统筹人员,需提供省社保局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办理参保缴费。
⑤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需提供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关系材料、财政拨款证明。
⑥参保企业中解除劳动关系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续保需提供人事档案、《养老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表》或《参保证明接续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办理超龄人员续保缴费。
B:办理流程
①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新参保、续保窗口;
②由窗口进行资料审核并办理参保手续(新参保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③按规定核定缴费金额(新参保和续保人员在办理参、续保手续同时办理社会保险卡;已参保未办卡的补缴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社会保险卡);
④参保人员持卡到吉林银行营业网点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