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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监督要重力度、重效果,但关键是重质量、出精品。去年以来,我院民行检察工作重视民行抗诉案件质量,打造民行办案精品工程。截至目前,共有6起民行抗诉案件以改判或调解的形式结案,提抗采纳率和法院改判率均为100%。
2006年11月5日,冯某向谷某借款7万元并出具欠条。同年12月10日,冯某归还2万元。2008年10月11日至2010年1月6日期间,冯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羁押。2008年5月12日,谷某以冯某欠其7万元拒不偿还为由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谷某胜诉。检察官经认真阅卷发现,由于起诉期间冯某被羁押,原审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致使冯某丧失诉权;原审承办人员认识模糊,造成该案认定事实不清。于是,我院依法向郑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并最终取得了成功。
结合办案经验,我院着重从“眼力、脑力、手力”三个方面苦练内功。
练眼力,即在案件审查时要看得清、看得准,重点审查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等方面是否正确合法;练脑力,在办案中注重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建立集体会商机制,每起抗诉案件都要经科务会议集体讨论、检委会讨论,并注重对抗诉改判后的案例进行点评,发挥成功案件的示范作用,每成功办结一起案件后,还要认真撰写办案自评报告,总结成功经验,查找不足之处,做到想得周全细致;练手力,即在制作法律文书时要“做得简、做得精”,保证文书的格式规范、结构严谨、说理充分。
此外,我院还将对民事执行以及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调解案件等加强法律监督,推进民行办案精品工程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