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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民行检察工作,为修改后民诉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利用“举报宣传周”、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民行检察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发现和收集民行案件线索;聘请资深律师为申诉代理人,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和总结民行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院开展各类民行检察宣传17次,组织民行专题司法调研7次,收集案件线索及建议90余条,在我院办理的46件民事申诉案件中,近20件来自申诉代理。
在办案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建立首办责任制,要求从案件受理、审查、答复,每一环节都由首次接待的承办人负责;每起案件都要经过承办人审查、科务会讨论、主管检察长或检委会审核“三关”,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析疑解难;严格执行民行申诉案件办案流程和办理制度,从案件受理到结案的每一环节均实现精细化管理;强化提请抗诉报告书的说理性,做到抗点准确、说理透彻、分析到位。
此外,我院还开展督促、支持起诉,推动公益诉讼。事前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案件线索;事中协助被督促单位催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事后要求被督促单位将资产回收情况及时书面报送检察院备案。今年以来,我院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7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2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在办理王某交通肇事一案时,由于被害人身份不明,没有利害关系人和单位主张民事权利,我院遂商洽由民政部门作为被害人主张损害赔偿权利,将26万元赔偿款先行提存,待法定权利人出现后按程序提取,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