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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我院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
我院在2010年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355件,其中反映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等问题143件,农村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对此,我院开展调研,发现因土地承包面积过大、租期过长、租金过低问题(下称“三过”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尤为突出,遂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建议集中解决“三过”问题。去年2月,东方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以治理农村土地“三过”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我院作为一个专门工作组,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平台,通过协调当事人谈判、监督乡镇政府加强管理、提起民事督促起诉等方式,协助解决了3.1万余亩农村土地承包中的“三过”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收回4096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民行部门和派驻乡镇检察室干警在摸排线索时发现,我市四更镇英显村委会曾在2007年将该村2500亩集体土地承包给钟某造林,合同只约定承包地的大概位置、面积和用途,没有约定租金等其他内容。我院审查后认为,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不完整,合同因欠缺法律必要条件而无效,村委会将2500亩集体土地给钟某长期无偿使用没有法律依据,合同签订后,钟某没有能力经营,土地一直被闲置。对此,我院多次与村委会和钟某沟通,最终使双方自愿解除合同。
在专项整治中,我院共受理相关案件36件,立案34件,发出民事督促起诉书31件,督促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7件,规范了部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