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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农民工排队领取工资。
“对面导诉台可以帮助书写起诉书,并有相关诉讼指南供您参考。”
“这起纠纷比较简单,您是否愿意选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
“现在排队的人比较多,您可以到旁边休息区等候”……
从这些话语不难看出,这里,硬件设施完备周到,机构设置“五脏俱全”,功能布局严丝合缝,这就是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一站式立案服务大厅。一起纠纷在这里不仅能“快立”,而且能“速决”,当事人满意的笑容与法官忙碌的身影交织相印、随处可见,俨然一幅独特的画卷。
里程碑之一:
被评为“全省文明窗口”
这是2007年的事。
时至今日,走进玉环法院立案接待大厅,仍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文明之风和人文关怀之意:立案、收费、出票、退款等窗口一字排开,方便当事人办事;在休息区配备电视机、饮用水、报纸杂志,供当事人等候时放松心情;墙上张贴着诉讼流程、司法救助程序,电视里播放电教片《走进法院》,导诉台陈列各类诉讼指南,向当事人宣传诉讼知识;提供法律文书写作、传真、复印、扫描、电话等辅助性服务,以备当事人不时之需。
“当时在全院上下征求意见,多次召开论证会议修订改造方案,先后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现在看来是值得的。”玉环法院副院长黄建勋如是说。
的确值得,因为实现了一劳永逸的良好效果。5年前的设施配备沿用至今,不过时、无改动,仅仅因科技的发展、效率的需要,增添了身份证自动识别系统。这是“文明窗口”的物质载体,其背后蕴含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超前服务的意识,让“文明窗口”神形兼具,能够焕发出无限的生机活力。
里程碑之二:
设立速裁庭
2007年,玉环法院成为全市法院当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设立速裁庭,以高效、便捷为要求,专司简单民商事案件的审理。
实践证明,这是一个非常成功的破冰之举,不仅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而且实现了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目标。
“速裁庭自成立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8795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6946件,法官年人均结案390件。”这是在今年5月29日召开的玉环县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法院所作的速裁工作汇报,获得了充分肯定。
速裁庭成立之初,在机构位置的选择上颇费了一番工夫。该院时任院长吴健认为,速裁庭以高效、便捷地解决矛盾纠纷为宗旨,在程序上应力图简化,在空间布局上应最大限度有利于工作衔接、方便当事人办事。遵循这样的思路,速裁庭最终被设置在立案服务大厅,为“文明窗口”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现在,速裁庭已经成为矛盾纠纷的“过滤器”,大部分非公告送达的民商事案件都会到这里“走一遭”,而其中的大部分都会被及时化解。数据显示,速裁庭审结的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10天。
“质量与效率兼顾”是速裁机制的又一显著特征。这既得益于对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得益于庭室之间的紧密配合。2011年,台州红杉树洁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逃匿,欠下工资近33万元,公司仅有一名财务人员处理后续事宜,工人们群情激奋,准备到县政府集体上访。立案庭得知消息后,即刻与速裁庭共同派出骨干力量奔赴现场开展财产保全和调解工作。在当地政府和劳动部门的协作下,当日,87名工人全部在调解书上签字,一场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消弭于无形。
里程碑之三:
创新诉前调解制度
“这起纠纷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您可以先把材料拿到108室找速裁庭的法官调解一下。”
这是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在引导当事人选择以非诉方式——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是调解工作向立案前的延伸,本质上仍属于司法调解,与立案后调解的区别在于诉前调解的对抗性更弱、效率更高、成本更低。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均耗时仅5天,不少案件在当日就得以顺利解决。
2009年6月25日,玉环法院在两个月的试运行和深入研判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试行诉前调解的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规定,立案庭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经审查认为适宜诉前调解的,应引导当事人到速裁庭进行诉前调解。速裁庭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指定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应当立即接待审理。调解不成或当事人要求立案审理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立案庭进行立案,并移送相关审判庭进行审理。至此,诉前调解制度正式确立,其运行以立案庭引导为必要,以速裁庭为主要依托,成为该院立案服务大厅功能的有力补充和完善。
里程碑之四:
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正式运行,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有效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有利于缓解有限的司法资源与日益增长的解决纠纷需求之间的矛盾。”玉环县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坚斌在玉环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上如是说。
的确,任何时候法院都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矛盾纠纷,特别在司法需求日益高涨的今天,构建好、利用好大调解工作格局显得极为必要和重要。2011年6月,玉环法院以人民调解法颁行为契机,及时会同玉环县司法局成立玉环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工作室,机构位置就设置在立案服务大厅,与立案庭、速裁庭“比邻而居”。
“把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置在立案服务大厅是最恰当不过了。”黄建勋介绍说,“一方面,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对此还不知晓,需要立案庭加以引导;另一方面,人民调解组织对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强度弱于审判机关,容易让虚假诉讼蒙混过关,需要速裁庭随时把关;最后,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功底、调解技能均弱于审判员,需要及时进行指导,帮助提高业务水平。只有结合这三方面,才能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
其实,黄建勋的话已经基本把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玄机”介绍了出来:原告起诉时,由立案庭将其引导至人民调解工作室;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调解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即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诉前司法调解,两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速裁庭派员驻室开展指导和把关工作,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即时进行司法确认,让当事人足不出“室”就可以拿到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协议。从去年6月开展这项工作至今,效果逐渐显现。仅今年上半年,就已经司法确认311件,比去年全年司法确认数提高了157.02%。
四大里程碑的脉络梳理:立案服务大厅逐步成为玉环法院的“为民服务中心”。
玉环法院在2007年获得“全省法院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的荣誉后并未停止前行的脚步。顺应社情民意,回应时代需求,立案服务大厅的机构设置从单一发展到多元,服务功能从“作业点”发展成“流水线”,已经将“立案接待、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功能融为一体,不能不说这正是一次“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生动实践。可以预见,这个“文明窗口”必将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必将为平安、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