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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记者从在津召开的华北五省区市工商局消费维权区域合作会议上了解到,为深入推动华北五省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区域合作,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天津市工商局联合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四省区市工商局召开华北五省区市工商局消费维权区域合作会议。会议以“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建设”为主题,介绍交流了各单位消费维权经验作法;本着“共同合作、协调联动、互惠共赢”的原则,深入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信息沟通、搭建跨省区市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区域间消费维权渠道、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等方面的合作事宜,一致通过并签署了《华北五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维权区域合作协议》,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合作:——相互沟通消费维权信息。一是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
重点交流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总体情况、申诉举报受理范围、消费热点问题、消费警示(提示)、维权做法等内容。二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重点交流商品质量监测的总体情况、工作难点、经验做法等内容。三是消费维权专项治理信息。重点交流工作创新招法、经验成效等内容。四是消费维权重大情况信息。重点交流维权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苗头问题、典型问题、倾向性问题以及复杂疑难问题,跨地区、跨行业、涉及面广的重大维权事件,影响民众安全、健康的重大消费信息等内容。——联合开展消费维权行动。一是建立并完善畅通的区域消费维权网络体系。二是联合开展商品质量监测,每季度对同一商品同步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并发布监测公告。三是联合开展教育引导活动,选定活动主题和日期,明确活动内容和形式,同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增强宣传效果。——协助完成消费维权任务。一是协助开展选定异地检验机构、确认监测样品和检测结果、通报属地有关执法部门查处生产企业违法经营行为等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二是通过12315申诉举报电话或网站移转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及处理情况。三是因地域界线等原因造成管辖权不能及时确定的,相关工商机关联合共同处理消费者申诉,查处举报的违法行为。四是异地经营的分支机构或连锁、加盟店发生消费争议或违法经营,其上级机构或总部、总代理所在地工商机关协助调查取证。五是通报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逃匿人员名单,其到异地经营,属地工商机关协助查找。六是跨区域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相关工商机关联合查办。——明确区域合作维权有关要求。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区域合作维权组织工作。二是建立异地消费者快速维权“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异地消费者合法权益。华北五省区市工商局加强区域合作对于促进区域经济互动、优势互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消费维权区域合作协议》的签署,对于加强华北五省区市工商局消费维权区域合作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今后,华北五省区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区域合作,共同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通讯员王毅鹏袁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