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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论衡
之公民问政
□牛日成
报载,备受“夹心层”关注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难产”两年后再次亮相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以“市场租金、租补分离”的创新及政府补贴租金最高达八成为最大亮点,加之预计每年投入4亿元公租房补贴资金、首批近万套公租房明年底推出而更让人期待。
如果《办法》实施,以其对于公租房制度的大胆创新及巨额投入,无疑算得上是政府解决“人有所居”重大民生问题的积极举措。而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公租房的准入条件,《办法》拟将保障线提到18287元,与原有的经适房“准入数字”相吻合,这不仅意味着经适房可望被取消,而且确保了公租房更宽的覆盖面及档次。
然而,其相关“准入条件”仍有“小气”之嫌。与第一次讨论的《办法》提出供应对象是“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相比,新《办法》仅规定“主要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意味着受惠面明显收窄。虽然新《办法》提出将“优秀异地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通过积分制解决其住房困难,政府还将通过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产业园区等建设集体宿舍型为主的公租房以缓解异地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但“异地务工人员”显然已经被排除在《办法》惠及的“主流”之外。
不可否认,异地务工群体已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相当部分住房困难是驻足城市的拦路虎。或者正因如此,今年7月生效的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可以申请公租房”,并没有特设“优秀”的门槛。北京市去年已实施的“公租房管理细则”,也只规定“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并“提供缴纳公积金或社保证明”,没有过高的门槛。
相反,目前看来广州公租房的“门槛”显得高了。规定享受者为“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似乎表明政策抹去了户籍与非户籍人口之间的楚河汉界,却完全可能是漂亮的措词。因为有“优秀”的特设前缀,而怎样的条件才够上“优秀”份儿却欠明确界定。这意味着可以人为圈定,而最终“通过积分制”有幸攀上“优秀”台阶的完全可能是凤毛麟角。
社会各界连年不懈呼吁拆除户籍藩篱,扩大经适房公租房的适用人群,将外来工、大学毕业生等“蚁族”纳入政策体系,以实现政策的社会公平性。如果广州有意收窄公租房的受惠面是基于承受力的考量,也要拿出可以信服的调查研究报告。退一步讲,即便硬要限于“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也须作出清晰的界定,消除模糊地带,以便于操作而确保其公信力。
除此之外,公租房可否实施“租售结合”,让租到一定年限而有能力购买者购买?本市人口的户籍能否随房迁移以便于孩子读书?公租房如何真正做到“以需定供”避免大量空置而致公共资源浪费?以及如何建立合理的评估、租赁和退租机制,甚至职能部门的问责机制,不让公租房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在一系列的制度关键点上,都应有更周全的细节设计。
牛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