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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发现小区里长期停放一辆无主轿车,他假冒车主配钥匙后将车据为己有。日前,本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该男子提起公诉,男子因盗窃罪获刑5年。
被告人康某,本市人。2008年11月,康某在河东区某居民楼附近发现一辆白色捷达汽车长时间停放,产生了据为己有的念头。经过几个月的观察,他发现这辆车始终停放在原地。2009年2月的一天下午,康某找来河西区某汽配城的开锁人员,谎称自己是这辆捷达车的车主,遗失了车钥匙,并向开锁人员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开锁人员打开车门后,恰巧在车内发现了该车的行车证,看到证件齐全,便为康某配了一把车钥匙。之后,康某又为该车换了个假牌照。于是这辆车摇身一变成为康某的私家车。
去年7月27日,康某酒后驾驶该车行驶至西青区中北大道时,遇到交警路检,被查出该车所使用的是假牌照。康某交代了该车系盗窃所得的事实。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康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张家民实习生信华通讯员黄莹赵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