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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许琛报道:今年6月25日,本版曾通过《违章建筑卡住50亿元项目20年》(见右上图)报道了海珠桥边一处黄金旺地因违建导致开工无期。最近,随着广州市中院的一纸判决书,艺景园的清场事项终于尘埃落定,不过众多的小档口租户却找不到地方退定金了。
据了解,就在海珠桥脚下的艺景园精品园,是一个小型的走鬼市场。记者翻阅规划材料发现,艺景园所在的这片土地是原五仙门电厂所在地。早在1992年,香港某地产集团就通过政府招商引资拿到该项目的开发权,拟在此投资50亿建设大型商业中心。就在该地产集团的拆迁手续尚未完成之时原地块地主—————广东电科院通过招商引资将这片土地出租给了艺园贸易有限公司。于是,一个小小的违章建筑,竟令一个50亿的项目无法动工,而且一拖就是20年。艺景园公司在无租赁手续、无正当营业执照、无消防安全设施的情况下,继续将违章建筑租赁他人,每月收入高达30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行政部门对艺园公司违法建设认定并决定拆除时起,至今已逾四年。在2011年9月13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对该片土地的所有人———电科院发了告知书,对广州市艺园贸易有限公司擅自建立商业使用的建筑物,作出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在其逾期未履行责令后,又相继在2011年10月对其违章建筑,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和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措施。至同年年底,该局更是对其发布强制拆除的通知书。
今年6月份本报报道出街前,艺景园公司仍在大拉横幅标明是“全市最平”的档铺,附上电话招徕租户。租户李先生就是当时租下艺景园档口的,他告诉记者,当时艺景园公司告诉他,“档口可以租,但那是违章建筑,不合法的,你要租的话,出事我们不管。”
据了解,广州中院2012年8月14日以(2012)穗中法民五终字第1762号终审判决,维持一审解除艺园公司《承包合同》的判决。9月27日,广州中院以(2012)穗中法行终字第963号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对艺园公司违建的认定,并作出了对艺园公司违建强制拆除的决定。
回访
租户退定金不知该找谁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这个位于一德东路的违建批发市场———艺景园精品园,市场内各种小精品店比肩而立,各家商铺用小桌子摆摊延伸店铺面积,使原本狭小的过道更显拥挤,稍有三五个过客,就得侧身挤过。在破旧的建筑里,不少店家打出了清场降价的牌子,在一片混乱中招徕生意。一个档主小刘说,他签了一年合同,现在经营不到半年就要被拆了,自己不但没赚钱,还亏了,希望今明两天能把手上压的货清理掉。
而在精品园门口,已然张贴了一张“关于拆除艺景园违章建筑”的通告,明确地提出强制拆除的最后期限是10月10日。记者调查得知,艺景园精品园总共有110家档口,大多档口仍对清场抱着观望的态度,他们最大的忧虑则是如何退定金的问题。“眼看就要拆迁了,但和我们签订合同的艺景园公司却是不见踪影,当初租档口的时候多给了两个月租金,足足有一万多元,这笔钱不知道谁来给。找不到对口的人,我们要是一走,档口和定金就都打水漂了。”经营一家婚庆精品的档主陈先生说。
经营一家塑料花摆件的姚先生两口子则显得非常愤怒,他告诉记者,他们是今年6月份才租下了这个档口,除了两个月的定金,还一次性付了半年的租金,这下才三个月,就要赶人了。姚先生两口子说什么也要把几万块的定金拿回来。姚先生忧心忡忡地说:“艺景园公司当时只和我们签订了承诺书,不肯和我们签订租赁合同,现在也不知道这份承诺书是否能有法律效力,能否为我们讨回血汗钱。”
回应
退定金须经公证处确定
尽管艺景园精品园早已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但拆迁在即,众多小本生意租户的定金终须落实。
对此,人民街道办事处卢副主任告诉记者,目前街道按照张贴的拆除公告要求,对110个租户进行摸查和登记,在完成登记程序后,将于10月10日对艺景园精品园进行围闭拆除,围闭时间也有可能提前到10月9日。至于如何退定,卢副主任说,由于原承租方艺景园公司不愿意承担拆除事项,政府目前已经通过第三方垫付定金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凡登记的租户都需要通过程序,街道目前请来了司法所和市公证处,只要租赁凭证通过司法确定和公证的租户都可以顺利退定。但一些租户因为租赁时间过长,合同早已不知所终,仍希望能出示复印件或相关资料。至于已经多月未交纳租金的租户,原则上不予以退定。
许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