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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辆天津静海的长途客车中的乘客,吃完早点随手将剩下的食物扔出了车窗外,路口民警立即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司机给予了50元的罚款处罚。
天津北方网讯:10日,天津市城管、交管、环卫部门再次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随车抛扔废弃物行动,这是在中秋、国庆节前本市首次对“车窗垃圾”进行专项治理后的又一次集中行动。执法部门利用“电子眼”对从车窗抛扔废弃物进行监控,并开出了“车窗垃圾”专项治理以来的第一张罚单。
昨早7点开始,市、区综合执法局全员上路岗勤巡查,各区环卫局环卫队也全员上路保洁。交管、城管执法人员针对上班早高峰路口散发宣传品、随车抛扔废弃物行为开展治理。综合执法队员在中心城区的46个主要路口,用摄像机对路口等灯车辆逐一进行拍照摄像,发现有抛扔烟头、剩早点、矿泉水瓶等废弃物的车辆,上前制止,根据“三步式”执法的要求,对违法行为人现场批评指正,即先说服教育,请当事人将自己丢弃的垃圾处理掉,对于拒不改正的,进行处罚。
自本市开展专项治理“车窗垃圾”行动以来,广大司机和乘车人员自觉遵守公德,不向车窗外乱扔垃圾,“车窗垃圾”陋习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路口散发小广告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车窗垃圾”现象还时有发生。昨天8点左右,在海光寺路口,公安交管部门开出了自专项治理“车窗垃圾”行动以来的第一张罚单。一辆天津静海的长途客车中的乘客,吃完早点随手将剩下的食物扔出了车窗外,路口民警立即拦停车辆,对司机和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司机给予了50元的罚款处罚。
执法人员介绍说,在一些路口散发广告人员,多为外地来津人员,无固定工作。在鞍山道与南京路交口,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批评教育,散发广告人员明白了问题的严重性。小王是江苏人,他被人雇来散发小广告,在被执法人员教育后,他知道自己错了,表示以后再也不发了。
昨天,1530多名执法人员、150余名交警、960名城管文明督导队员参加了宣传和治理活动。现场宣传教育了151人,处罚26起随车抛扔烟头、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垃圾行为,没收违法设置卫星电视广告3100份,没收办假发票名片900余张。(记者张鸣岐 通讯员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