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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王治国记者宋宁华)公园晚上已经关闭,花季少女小芹(化名)却和朋友闯入其中游玩,哪知在亲水平台嬉水时不慎落水,当场身亡。小芹的父母认为园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起诉索赔47万余元。近日,经浦东新区法院调解,园方自愿补偿2.5万元,双方案结事了。
事情发生在浦东高东镇的一家免费公园内。去年7月4日晚上8时40分左右,小芹和另外6人趁着公园电动栅栏门打开之际,一溜烟跑进园内。晚上9时20分,7人来到公园的亲水平台旁,小芹坐在栏杆上,脱下鞋子嬉水,谁知不慎掉入水里,溺水身亡。
这家免费公园的开放时间是早上6时半到傍晚6时半,其余时间禁止游客进入,且公园其他地方均用金属网封闭,只有一个大门供游客出入。那么,为何事发当天电动栅栏门会打开,让几名小青年得以进入呢?
据园方介绍,按照规定当时确实已经闭园。只是由于园内的门球中心有活动,晚上8时40分左右放门球车辆进去,谁知7名小青年趁机进入园内。
“保安当时劝阻,但没拦住。”园方说,后来保安马上在园内寻找,但由于公园面积达38万平方米,一下子没能找到。
离开家时还活蹦乱跳的女儿,晚上就传来了噩耗,小芹父母实在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们认为,园方在时间管理上不严格,警示标志不明显,亲水平台护栏高度不够,是造成爱女死亡的原因,因而向法院起诉,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7.2万余元。
对此园方提出,公园有严格的开放时间;河道中有明显的警示标牌;亲水平台由上海园林设计院设计、上海园林集团公司施工完成,护栏高度为0.8米,作为受聘管理方,自身只负责园内的日常维护保养,设施不当与其无关。而且,小芹作为成年人,应有避免危险的意识,不应在亲水平台上嬉戏,更不应在闭园后擅自闯入。
法官认为,从已有的事实来看,小芹父母要求园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并不充分。但法院如果一判了之,小芹父母又将承受一次打击。几经考虑,主审法官决定尝试为双方调解。
经过多次努力,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园方给予小芹父母补偿款2.5万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