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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部门执法事项正式移交大鹏新区
本报讯(记者阮晓光)上周五,龙岗区政府和大鹏新区管委会在龙岗举行行政执法委托协议签订仪式。
此次签订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包括城管、文体等20个部门的所有执法事项,委托执法后,大鹏新区实际管理执法责任将由新区管委会承担,这也标志着大鹏新区管委会全面接手新区。
在交接仪式上,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等20个部门签订委托协议,大鹏新区管委会将在辖区内代为执行各类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行政征收事项。此后,龙岗区政府将不再对大鹏新区直接行使行政管理权,仅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对新区管委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法或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纠正或撤销。
协议书中还表明,龙岗区政府委托执法事项共有两项: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批复结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龙岗区政府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权。
据悉,行政执法委托协议签订后,新区将正式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