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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有网友在论坛中发表名为“李玉导演的电影《二次曝光》与蔡骏的小说《谋杀似水年华》”一文,明确指出两部作品的八大相似之处。事件引来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的作者蔡骏和享有本小说专有使用权的公司——电广传媒影业(北京)有限公司的高度重视。日前,电广传媒影业正式委托律师向《二次曝光》的出品公司——北京劳雷影业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
律师函中明确指出:“电广影业排他性独占享有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的电影剧本改编权、设置权等。电影片《二次曝光》诸多情节与小说《谋杀似水年华》构成实质性相似,电广影业提出以下要求:请于收到本律师函之日暂停电影片《二次曝光》的公映;请于收到本律师函之日,尽快与电广影业就其侵权行为的后果协商解决及赔偿办法,并公开诚恳道歉。如未收到对方的任何有效回复,电广传媒将不排除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至记者发稿之时,《二次曝光》出品公司并未就此事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