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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姚晓滨)今年以来,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大力推行以“公开、公正、公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检察”活动,拓展人大代表监督视野。
该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一是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专设代表办公室,将人大代表工作职责、人大代表案件流程图制作上墙,使代表更好地了解监督范围及程序。二是主动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以制作专报、专刊的形式向代表介绍该院在自侦工作方面的情况,并定期召开座谈会与代表进行沟通,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整改并反馈。三是不断加大执法透明度,积极邀请代表旁听和评议重大案件的庭审活动,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拟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公开答询时,邀请代表参加。这些举措,让代表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公开、透明。